中新網鹽城12月18日電 (於從文 吳加全)離異多年的男子顧某,見前妻至今未再嫁,就提出復婚的請求,遭拒絕後遷怒於前妻的哥哥,於是實施報複致2人重傷。18日,顧某被江蘇大豐人民法院依法判刑。
  顧某與王某離婚後,一直與兒子相伴生活,年近50的他見前妻仍未再嫁,便提出復婚的請求,但遭到王某的拒絕。顧某猜測是王某的哥哥從中挑撥所致,憤怒的他作出不理智的報複行為。
  2013年1月20日21時許,顧某攜帶起子、扳子及鐵鎚,卸窗進入前妻哥哥王某某家中,用鎚子擊打熟睡中的王某某夫婦。王某某忍痛追出卧室,顧某又用鎚子擊打他的頭部致其昏倒,後迅速逃離現場。顧某的瘋狂行為導致王某某夫婦面部受傷嚴重。次日,顧某經兒子勸說後,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,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。
  案件在審理階段時,顧某支付王某某夫婦賠償款人民幣一萬元。法院審理認為,顧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致二人重傷,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,法院依據我國刑法及相關規定,以犯故意傷害罪,判處顧某有期徒刑八年,剝奪政治權二年。(完)  (原標題:男子請求與前妻復婚遭拒絕 錘擊前妻兄嫂獲刑8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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